关于促进我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建议
王海峰
我市自古有“诗城”美誉,历代文学大家名家辈出,众多文学名作名篇成为这座城市亮丽的文化符号,当代济南也是重要的文学重镇,先后涌现出冯德英、刘知侠、张海迪、刘玉民等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学名家。然而近年来我市文学创作人才匮乏,文学组织和文学活动也成下滑趋势,明显与省会城市的文化地位和我市各项工作繁荣发展的局面形成落差,请市委宣传部门加强我市文学工作,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并建议如下:
1、出台促进扶持文学事业发展专项政策。文学创作与其他艺术创作不同,需要长时间积累,而专业作家队伍有限,大部分作家都属于业余创作,要想出作品,出人才需要制定奖励、激励和扶持政策,才能鼓励作家深入生活潜心写作,才能关心中青年作家的成长。建议对我市优秀作家在作品出版、发表、评审、评论等方面要给予扶持奖励,对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影响和获奖的作品进行奖励,尽快启动我市签约作家制度,为更多作家的创作提供条件保障。
2、加强我市作协组织工作建设。作协组织工作是培养作家服务作家成长的平台,要选配境界高、有担当、有作为的作协组织工作者。要保障作协会刊出版、创作采风、会员培训、作品研讨等基本活动的经费安排。建议通过招募文学志愿者、文学义工等弥补作协组织工作人员的不足问题,在这方面杭州、深圳等地作协组织已有成功经验。
3、重视济南文学档案建设、关注老作家作品出版。建议设立专项经费启动建国以来我市文学创作档案整理工作,对70岁以上老作家要启动作品口述、录音、录像保护工作,支持老作家出版文集,开展济南作家档案、文献、藏书整理工作。
4、推进济南文学馆建设。设立文学馆是收藏、保护、研究文学作品和作家文献的平台,济南作为文化名城也是文学名城,丰厚的文学资源是济南重要的文化瑰宝。随着济南百花洲片区等文化街区的建成,建议利用百花洲片区老济南文化建筑,设立济南文学馆,这即是对济南千年文脉的修复和传承,也将大大提升这些文化街区的文化内涵和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艺工作、文学创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更是要求坚定文化自信,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创作人才,这些都要求我们,尽快出台促进我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为我市四个中心建设,展示济南新时代文化新形象提供保障和支撑,特此建议。